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nnor 欧意交易平台 2024-12-30 37 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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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仁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道焕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仁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道焕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仁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道焕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仁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道焕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仁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道焕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仁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道焕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道焕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 公司研发办公大楼二楼2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资料及方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西路5号

邮政编码:523000

公司电话:0769-22271828-8225,公司邮箱:tzzgx@syst.com.cn

联系人:陈小姐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74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需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同时,公司发起人股东伟华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其QFII账户增持股份,因此,需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情况

(一)注册资本增加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354,629,880股。(详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15))由于实施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8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6,709,002股;公司实施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5,805.8848万股,于2024年8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因此,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429,397,730股,相应公司注册资本由2,354,629,880元变更为人民币2,429,397,730元。

(二)注册资本减少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名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7,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29,397,730股变更为2,429,360,530股,相应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429,397,730元变更为人民币2,429,360,530元。

二、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发起人股东伟华电子有限公司通过其QFII账户增持股份,因此,公司根据上述总股本、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发起人股东增持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73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益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10.0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6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8月1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手续,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05.8848万股。

7、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鉴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在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10.0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373,488.00元,再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股份回购注销实施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37,200股,公司总股本由2,429,397,730股减少至2,429,360,53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后续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2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10.0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76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上午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至11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tzzgx@syst.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10: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陈仁喜先生

总经理:曾红慧女士

董事会秘书:唐芙云女士

总会计师:林道焕先生

独立董事:赵彤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20日(星期三)至11月26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69-22271828转8225

邮箱:tzzgx@syst.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72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的控股孙公司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晟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鹏琨”)。

●被担保人名称:永兴鹏琨及汨罗固废。

●本次担保金额:汨罗固废为永兴鹏琨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的5,200万元融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126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永兴鹏琨为汨罗固废向北银金租的2,800万元融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127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汨罗固废用7项不动产为北银金租给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的最高额2亿元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永兴鹏琨的担保余额为165,600,000.00元,绿晟环保对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的担保余额为143,927,344.70元,不存在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永兴鹏琨的担保余额为165,600,000.00元,绿晟环保为永兴鹏琨的担保余额为95,927,344.70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绿晟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因生产经营需要,汨罗固废作为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向北银金租融资2,800万元(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127号),永兴鹏琨作为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向北银金租融资5,200万元(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126号),融资期限均为4年,绿晟环保就前述两方承租人与北银金租的融资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绿晟环保提供的担保在生益科技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且已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并披露,具体详见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一053),现依据北银金租的融资方案,前述融资需增加汨罗固废为永兴鹏琨的融资提供担保、永兴鹏琨为汨罗固废的融资提供担保、汨罗固废用7项不动产为北银金租给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的最高额2亿元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具体情况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由于被担保人永兴鹏琨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董事均表决同意,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同力南路

法定代表人:祝更强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固体废物治理,工业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治理、资源化利用及其产品的销售,废旧物资回收(含金属)加工、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其他专业咨询,货物及技术出口服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城市道路和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其它电力生产,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曹永忠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绿晟环保、汨罗固废、永兴鹏琨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汨罗固废为永兴鹏琨的5,2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永兴鹏琨为汨罗固废的2,8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与北银金租拟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债权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3、乙方(保证人):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指甲方根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全部债权。

5、保证担保的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6、担保方式:本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乙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对甲方应付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乙方对被担保债务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依主合同之约定甲方宣布主合同加速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支付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宣布加速到期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甲方宣布的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与承租人双方协议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仍为前述约定的期间。

(二)汨罗固废用7项不动产为北银金租给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的最高额2亿元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与北银金租拟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抵押权人):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乙方(抵押人):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3、被担保的债务人为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承租人)。

4、被担保的主债权指甲方根据主合同而享有的对承租人的全部债权。

5、抵押物为抵押人名下不动产,具体由合同约定。

6、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租前息、名义货价(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抵押物、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租赁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7、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责任减免,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承租人自己所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汨罗固废为永兴鹏琨5,2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永兴鹏琨为汨罗固废2,8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且汨罗固废用7项不动产为北银金租的最高额2亿元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是为了满足被担保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绿晟环保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虽然永兴鹏琨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绿晟环保能对永兴鹏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没有明显迹象表明汨罗固废可能会因为其提供担保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绿晟环保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互相担保及抵押担保,符合绿晟环保整体发展战略,绿晟环保对其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此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0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4,927,344.70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1,000,000.00元,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43,927,344.70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97%。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7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4年10月22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季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监事会同意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200股予以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10.0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4一070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024年10月22日,公司以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汨罗固废”)为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鹏琨”)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银金租”)的5200万元融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126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永兴鹏琨为汨罗固废向北银金租的2800万元融资(融资租赁合同编号:北银金租【2024】回字0127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汨罗固废用7项不动产为北银金租给汨罗固废及永兴鹏琨的最高额2亿元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具体情况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此事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7,200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10.04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关联董事陈仁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上述议案经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发起人股东增持股份的原因,同意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中对应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第二、四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生益科技回购注销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3 证券简称:生益科技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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